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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

不足1:3的岗位进行调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30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的岗位
   1.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员;
   2.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现代五项队训练及综合事务管理;
   3.小球运动管理中心经营管理部综合管理;
   4.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无线电定向部项目管理;
   5.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人事管理;
   6.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竞赛管理;
   7.训练局场馆管理处场馆经营管理;
   8.运动医学研究所运动员医疗中心临床医师;
   9.运动医学研究所运动员医疗中心麻醉医师;
   10.运动医学研究所运动员医疗中心康复理疗技师;
   11.运动医学研究所运动员医疗中心放射技术人员;
   12.北京体育大学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
   13.北京体育大学图书馆馆员;
   14.北京体育大学场馆设备处场馆物资管理;
   15.体育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文字编辑;
   16.安阳航空运动学校训练处气象员。
   二、调剂的原则
   调剂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人力中心按照各岗位申请人员笔试成绩排序调剂至3-5人。
   三、调剂的程序
   1.自公告发布时起,由考生下载附件中的《岗位调剂申请表》,填写相关的信息,于3月31日17:00之前传真至人力中心,传真:87183085。
   2.人力中心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排序,于4月1日确定调剂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3.人力中心将进入面试人员、调剂成功人员的资料送交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4月6日后组织后续的各项工作。
   四、有关说明
   1.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3、不足1:5的岗位,将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如需调剂,将于4月8日左右另行发布公告。
   2.调剂后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仍不足3人的,招聘单位可继续组织面试、考察等后续工作,也可视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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