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南京市体育局,内蒙古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火车头体育工作队:
为了贯彻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西部地区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支援西部地区教练员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02〕367号)要求,经组织协调并征求相关单位同意,现选派李长华等11名教练到西部地区开展第三周期支援工作(2010年至2013年)。具体名单如下:
安徽省体育局:李长华(手球)支援新疆;
陆万红(手球)支援新疆;
山东省体育局:杜传扬(武术)支援宁夏;
姬长民(射箭)支援西藏;
湖南省体育局:钟归如(铁人三项-游泳)支援甘肃;
广东省体育局:张银升(跆拳道)支援新疆;
四川省体育局:黄 映(跳水)支援重庆;
南京市体育局:赵成越(摔跤)支援西藏;
内蒙古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田种森(射击)支援宁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刘永斌(射击)支援宁夏;
中国火车头体育工作队:王德明(田径)支援青海。
支援西部教练工作是全国体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一项具体措施。请各派出单位进一步加强与受援地区的联系和沟通,主动关心教练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按照政策要求保证教练的相关待遇落到实处,解决好教练的后顾之忧。
请各受援地区处理好本地人才和引进人才的关系,积极创造条件,大胆使用,严格管理,充分发挥支援教练的作用,促进本地区体育运动水平的发展与提高。在管理上,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职责对支援西部教练进行使用和管理,切实履行好受援单位的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的教育、考核、组织生活等工作;要妥善安排好支援教练的生活,尽力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发放训练补贴和总局拨付的生活补贴,及时为他们购买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为他们创造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请各派出单位、受援地及教练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明确在支援工作期间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衔接好支援教练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待遇等,保障好教练员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好第三周期支援工作任务。
特此函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