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体育经纪人培训师培训班的通知
体职鉴字〔2010〕26号
发布时间:2010-07-16
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试点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对培养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提出的要求,推行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保证体育经纪人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拟正式开展体育经纪人试点认证工作,并于7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举办首届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师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高教世达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至30日,27日在北京安徽大厦报到,28日至30日全天在北京富盛大厦集中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安排
(一)培训内容
主题一:体育产业和体育中介服务市场宏观政策、发展趋势解读。
主题二: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人才培养以及课程和教材体系介绍。
(二)培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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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培训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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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 |
上午 |
首届体育经纪人培训师培训班开班仪式;合影留念;专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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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专题二~专题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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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 |
上午 |
专题五~专题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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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专题七~专题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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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
上午 |
专题九~专题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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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研讨与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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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结业典礼、颁发证书 |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培训教师(三级)应具有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毕业,具有相关课程两年以上授课经验的高校教师。
2.承担实际操作技能教学任务的培训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体育经纪工作经历,在体育经纪公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等。
(二)程序、范围
1.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主讲教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7月19日前将表格传真至总局职鉴指导中心;已由培训试点单位推荐的人员不再进行申报。
2.总局职鉴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资历进行审核和筛选,侧重选拔在体育经纪培训或实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
五、培训结业
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体育经纪人培训师资格证书》,获得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的授课资格。体育经纪人培训师名单将在“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上予以公布,供有体育经纪人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选聘。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2000元(含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培训报到、联系人
时 间:2010年7月27日全天
地 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徽大厦(北四环惠新西桥西南角)
提交材料:报到时请将申请表原件及2张小两寸标准证件照交会务组。
报名联系人:总局职鉴指导中心
魏来 电话:(010)87182851 传真:(010)87183087
报到联系人:高等教育出版社
鲁巍 电话:(010)58582138 手机:13601139158
赵慧 电话:(010)58582127 手机:13581977815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体育经纪人 培训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