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运动员、教练员年度奖金申报审批工作,现对《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实施过程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运动员奖金标准
1、运动员获得亚洲及其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名次时,奖金标准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运动员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129号>的规定执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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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比赛层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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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 |
200000 |
120000 |
80000 |
30000 |
25000 |
21000 |
160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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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项目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 |
80000 |
45000 |
30000 |
22000 |
18000 |
15000 |
1200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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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奥运会项目世界锦标赛和世界杯赛、世界运动会、亚运会 |
30000 |
16000 |
13000 |
10000 |
8000 |
6000 |
5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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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项目亚洲锦标赛 |
15000 |
8000 |
6000 |
4200 |
3500 |
2900 |
2600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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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奥运会项目亚洲锦标赛 |
12000 |
6500 |
4800 |
3300 |
2800 |
2400 |
2100 |
1800 |
2、集体项目的非主力队员,按主力队员奖金标准按60%执行。
3、业余运动员参加比赛获得奖励名次的,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项协会确定,所需经费由协会自行解决。总局按照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30%给予经费资助(即非主力队员奖金标准的50%)。
4、亚运会只奖励前六名,参赛选手或队伍较少的项目,奖励
名次适当减少。
二、关于教练员奖励标准
1、个人项目的教练员按照运动员奖金标准给予奖励。运动员每取得一项奖励名次,给予一份教练员奖金。
2、集体项目的教练员按照主力队员奖金标准的三份给予奖励。
3、团体(组)项目教练员按照运动员成绩奖金标准的1—2份给予奖励,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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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人数(人) |
教练员奖金(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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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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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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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
三、关于集体项目的奖励
集体项目主要指球类项目,如足球、篮球、曲棍球等。集体项目中主力队员与非主力队员的比例设定为7:3。主力队员按照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给予奖励,非主力队员按照相应比赛层次奖金标准的60%给予奖励。
四、关于团体(组)项目的奖励
对于报名人数多于颁奖人数的团体(组)项目,按照一场比赛同时上场人数确定主力运动员;其余报名运动员按照非主力队员给予奖励。
五、关于运动员创世界记录、亚洲记录的奖励
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创世界记录,按照奥运会第一名奖金标准的60%给予奖励;运动员在其他比赛中创奥运会比赛项目(非奥运会比赛项目)的世界记录或亚洲记录,按奥运会项目(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世界锦标赛或亚洲锦标赛第一名奖金标准的60%给予奖励;
运动员在比赛中,超记录或未取得第一名的,不评发创记录奖;取得比赛第一名并创记录的,其奖金除按奖励名次、创记录两项奖金标准中较高的一项评定外,另按较低一项奖金标准的20%增发奖金。
六、关于举重运动员的奖励
总成绩按照奥运项目奖励标准给予奖励,抓举和挺举成绩按照非奥运项目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总成绩为第一名时,奖励总成绩、抓举、挺举三项成绩;总成绩不是第一名时,奖励总成绩、抓举、挺举三项成绩之中奖励标准较高的两项。
七、关于未设世界锦标赛或亚洲锦标赛的部分奥运项目的奖励
如奥运会项目世界和亚洲比赛未设锦标赛,只设有杯赛且为最高水平赛事,经总局批准可考虑参照世界或亚洲锦标赛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八、关于世界杯赛事的奖励
世界杯比赛,不奖励分站(系列)赛上取得的成绩,只奖励总决赛(或年终总排名、总积分)成绩。
运动员在分站比赛中创记录,按照创记录相应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九、关于团体、个人全能项目的奖励
个人项目比赛中既排列了个人奖励名次,又以个人比赛成绩累计加分重复计算出的团体、个人全能奖励名次,不评发奖金。
十、关于有功人员奖励比例
常规年度,按照相当于该年度实际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奖金总额的10%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运动会的有功人员奖励比例另行确定。
十一、关于新开展的非奥项目
新开展的非奥运会项目,总局原则上不再给予奖励,有特殊情况的,可由项目中心提出申请,经总局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十二、关于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审批表的填写
(一)各项目中心在申报年度奖金时,由项目部(或国家队)以单项协会名义填写《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审批表》;
(二)奖金审批表应统一按照A4格式纸张填报;
(三)奖金审批表应以项目为顺序进行填写,运动员姓名栏中不要出现教练员、管理人员姓名;
(四)在奖金审批表备注栏中,应详细标明运动员身份(优秀运动员或业余运动员),以及比赛项目是否属于非奥项目。
(五)奖金审批表经中心办公室(人事部门)汇总后,报人力中心审核。